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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pril 20, 2009

出事.伽玛版

***************
今生既已堪破,
来世何须苛求?
到我入土那日,
世界走到尽头。
******************



十年后我重新回到校园,一切都没变,就好象这十年中我从未曾离开过。记忆中的一切都还完好如初,就连主楼前面那个喷水池,还在如当年一样辛勤地工作着。我想起在这喷水池边最后一次见他,想起那些我不经意拥有过的美好日子,那些我亲手封存的一段记忆。一直到最后我将保有当初那天真的心性,把他手里落下的每一粒谷子当做宝……当我试图解释这如此年轻便能放弃尘世喜乐的由来,我发现那完全是出于天性,天生爱自由的欲望。忧郁的泪水来自哪里?灵感的源泉出自何处?一个神秘的果实,果汁,或,一个噩梦般经历。

“还记得你对我说,天空是淡淡的蓝色,在夕阳下沉的时候,悄悄走过……”我又来了,来看你们我美丽的伴侣,我又听见那远处传来的歌音。这块假山石上能听见海的声音,看见风的颜色。夕阳的余辉给它镶上一抹金黄,于是当静静的坐着,自己也成了自然里一道风景。那个年轻自在、不谙世事的我,曾在一个宁静的夕阳里端坐,默默对自己说:“若有人愿对我念出《上邪》这首诗,我愿为他死去。”


那时,大家在一起念出心爱的诗、唱唱歌、喝点儿酒。青春写就的诗需要听众,当然我们都更喜欢让让别人听自己倾诉,一群人互相迁就,比念给自个听可强得多去。我是那里唯一的纯听众。我对表现自己漠不关心,多半是因为没什么可表现的缘故。我只是看看而已,听听而已,在什么事情上都如此。因为我这个“大众听者”的身份,貌似大家都喜欢我。几天没来,当我再出现时,有人问道:“出什么事了么?”

“出事”,是一种狭义的泛指,就是说,有人找你麻烦,或者你要找别人麻烦。无论是唱歌念诗还是找麻烦,我都很少真正介入,谁要出了事我倒是经常充当调解人的角色。当调解人有两种,一种是谁都服他,是个头儿,另一种就是像我这样,独门独户,但同谁都挺熟。

有几个女孩在我们身边走过。她们不算美丽,多少有点才艺。没有女孩成为过我们的中心,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男子汉的群体。她在我们中间总是象一株寂寞的世外的花,有一双灵敏的耳朵,能捕捉到每一种音律引发的空气振动,却听不懂任何言外之意。

那个夏天,我一度觉得我的孤独的信念动摇了。


不知谁一时兴起,提议把新搬来教工小区的一哥们儿叫来,据说他在原先的学校里是文学社社长,算个正宗的笔杆子,和这儿业余爱好者不一个重量级似的。我估摸着已经有不少人憋一股子劲儿要同他比个高下。我瞥见她眼睛里闪亮了一下,然后继续低下头拨弄她永不离身的吉他。

不一会儿,一个高大的黑影出现了。他先说几句“幸会”之类的废话,然后给大家念了首诗。有人说话了,“你把诗作的标题和作者同大家介绍一下好不好?”他楞了一下,说,“是不是泰戈尔的诗会比我写的更好呢?抱歉,我初来乍到,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有一个声音轻轻地说,“只朗诵自己的作品。”她说的,头也没抬。他看了她一眼。过一会儿,他念了首诗,《童话,给一个女孩》。

我猜想这首诗是他即席而作,至于是写给谁的也很一目了然。第二天大家都明白了,因为他和她再也没出现在我们这一群人当中。没多久听说这位原社长成了我们这文学社的社长。他在我们的小圈子当然不可能受欢迎,离开对他是明智的事。阿涛开始神经兮兮地写了很多情诗,好几次借着酒劲嚷嚷“找那小子算帐”什么的。出于对他一贯口没遮拦的了解,大家都没当一回事。

有天我在广播里听见她播报关于文学社的消息。她声音在广播里听起来不错,蛮适合她的。这声音令我想起她有点灵感时激情洋溢地挥脑袋向左向右打拍子细长手指在吉他表面一下下轻划过的模样儿。说实话,她的诗作水准不怎么样,也就小女生情调,太单纯。但我私下里时常听得挺入迷。我被打动的或许是某种超越于“诗”这词儿的什么东西,一种只属于她的激情和纯真。

但我一直不知道这些。

知道时,夏天已快过去了。


这个夏天有点不同。啤酒特苦,人一个个特精神焕发,没事找事特常发生。我一度担心学校要把这一届的学生来个集体处分,或者干脆全部开除。女生也留不得,每天夜不归宿占了倒有一半。或许这就叫世风日下?有识之士在感慨。我在热闹的人群中孤单。我不属于任何群体。两年前结束学生生涯之后,我为了不得已的缘故滞留在这校园里。在学校的好处是总有人来人往,最不少的是玩伴。每晚喝到头晕晕的回到老妈留下的房子然后打开棋盘。迎着清晨第一缕光线,我结束一百五十年前的“赤星因彻吐血谱”,自个连一点要吐血的意思都没有。但仿佛内心有点什么跃跃欲出的东西,仿佛总有一天那个火山会喷发,会将我吞灭。

不出所料,我也出事了。


那天闹得挺欢。夏天的晚上时不时这样。我们常在的草地上能听见舞厅传来的悠扬舞曲声,和呕哑嘈杂难为听的卡拉OK。很难得,我们也进去走了一遭。也挺巧,她跟她那个文学社社长占一张桌子,倚靠得还挺亲热。

我们这群人占了吧台一个角,坐那排队等唱卡拉OK。制造噪音是我们的拿手好戏,再就评论别人的舞步,“这人走路外八字”,“那女的快上手了吧”,等等,无聊又无趣,还不得不继续下去。不说这些无聊的话就显得自己不够酷。对那个年纪的我们来说,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能停止装酷。

终于,有人把话题转到她身上。其实大伙从一进门开始,就在等着谈她,但因为那需要太迫切的缘故,所以不得不延迟一会儿,就像好几天没吃饭的人在张开胃口大吃特吃之前需要让自己的胃先适应适应。阿涛牙咬咬地说,“她和那位不错嘛。要有谁敢上去把他们拆开,请她跳个舞,我请今晚的客。要能订个约会,这个月烟钱我包。”“那要是弄上床怎讲?”“你小子也不说清楚:是你家破床还是人家阿涛的?”“要不,随她挑?”

我们齐声哄笑,舞场里的人纷纷扭头往这边看来,我们乐得更欢了。阿涛生气状道,“说真的,你们谁上?”

都觉得如果没成,被女孩拒在舞厅当中是极没脸的事。一时没人吱声。我有点可怜阿涛小子,朝他笑了一笑。


夏天刚开始的时候,学校游泳池人满为患,特别是天刚黑下来,水还不觉得冷。我跟阿涛在深水区游了一会,有点无聊,坐在池边台子上抽烟。这时有个苗条女孩走进来,游了两圈,坐在离我们较远的一个角落摆弄头发。我没看清她是谁,阿涛告诉我,是文敏,鼎鼎大名的管理系文教授的女儿。我们比赛了一会蝶泳,等停下来歇息的时候,文敏已经离开了。


文敏察觉到这边人群的目光,心内正乐,突然有个阴影稳稳地挡在她面前。不用抬头她也知道那是谁。这时陆欣在问道:“可以么?”问的是她同伴。那位摄于陆欣的气势,下意识般点点头。文敏僵硬地缓缓站起,跟随陆欣走到舞池中间,尤自往前直走,被陆欣一把搂住腰际,她很配合的立刻将左手搁到陆欣肩上,眼睛挑战似地看着陆欣。


我终于没开口约会她。事实上整曲终了我们两个都一言不发,跳完各自回座。阿涛拍我肩,“挺行的嘛,怎样,约了时间地点接头暗号?”我摇摇头,“要约你自己上,我没那么多闲工夫。”

转眼我看见她在文学社社长旁边,微笑的样子说些什么。我心象被扎了一下,开始大口大口灌啤酒,反正是阿涛出钱。大伙儿跟约好了似的,统统失去了说闲话的欲望,一个个蒙头喝酒。一时间那鸦雀无声的空气里有点绷紧了的东西,一碰就会炸开的火药味儿。果不其然。快离开时,我们出事了。

经过很简单:出门时我们中的某人遇见了他的老对头,在门口和一女孩聊得正高兴。某人不由分说推推搡搡过去狠撞那对头一下,那人和女孩立马凑一堆去了。我们大笑几声。那人火了,冲推他的某人就是一拳。接着舞厅里的人出来看热闹,有一帮人上来站在那人身边朝我们嚷嚷:“怎么回事!”我们两伙人打到了一处。我瞅见刚才与她说笑的那位居然也在对方势力当中,心中一动,当即找准他下手。不提防几个厮一直与我有怨的,也凑过来。变成我一个人对好几个。我们这伙草地上的哥们儿都不擅长打架,“湿”气太重,所以很快就落了下风。他们跑掉了几个,剩下几个正在找机会开溜,有人上来拉我,“陆欣,走吧。”我红了眼,看谁都是一拳,加上酒意大盛,根本抬都抬不走,直到后脑上挨了一下狠的──大概是啤酒瓶,我才倒地上了。保卫处的人来了,他们一哄而散,我被弄醒,脑袋很晕。保卫处的是我熟人,问我能不能自己回去,我说能,他们叫我有空去看下有没得脑震荡。我迈着趔趔趄趄的步子往家里晃。

快到楼下时,我的脑中炸了一下,又昏地上了。倒下前,我隐约听见一女孩低声的惊呼。


她做了手术,来我家找我。我刚跟朋友去人工湖游了几天泳,晒够太阳,回来见到她在书桌前面发呆,连个声儿都没有,吓我一跳。她还是抱着她的吉他,好象这些时间过去没有任何影响,面上依旧是孤芳自赏的神情。我把包放下,去冲了个冷水澡。她走来浴室门外同我说话,“我爸和我断绝关系,登报了。我没别的地方去。你没在我从老地方拿的钥匙。”我没说话,拿澡巾擦着身体。这一路风沙不小,攒了不少的灰。

“我给你收拾了一下房间,你喜欢么?我买了毛线,等量好尺寸就给你打件毛衣。我一直想着这事,但老忙。现在总算有时间了。毕业了,又不用上班。我想好了,等秋天过完我就去找份工作,房子已经托人帮我找了。现在没地方去只好先呆在你这儿。”我闭上眼睛,让温凉的水从头冲到脚,毕,拿毛巾擦干了身子,套上宽松的休闲衣裤,走出来。文敏靠在我对面的墙上低着头,好像在哭。我走进房间,往床上一靠,说,“本来没有问题,可我刚好把这房子租出去了,这个月底移交。到时候你能不能留下来我就不能保证了。”

我打开收音机,长篇小说连载《超越自我》重播。我想起年少时第一次听到陈祖德的这篇自传时涌起的激情。从那起我迷上了围棋,这体现人格和精神的力量的智力游戏。

她到对面的房间去了。我原以为她会走开。看来她真的是一无所有了。我不禁感到她很可怜。她输了,却连自己的对手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天晚上我早早睡下。半睡半醒间有个身体钻进我的被子。我哼了一声,“我很累,你也早点休息吧。”“我没地方去,真的没有,没有……”文敏说,“我很害怕,这几天每天晚上都做噩梦,很多血,”她用手搂住我的腰,很用力。我感到她又在哭,听不见声音,但她浑身都在抖。

我心底不禁涌上一股熟悉的柔情,反手搁在她肩上,看着月光下她的脸。她也仰起尖下巴的脸儿看我,苍白,倔强,眼睛里迷惘的颜色。我拍她的背,说,“别怕别怕,有我呢。有我在,你不用怕。”“你要走了么?”她明知故问的说,“走了再不回来了?”

“应该是吧。我早就该走了,在这个地方呆了太多年。我不会回来了。”

“可是你别走得太远,别让我找不着你。”她的眼睛一笑,有点稚气的一笑。我的唇不由的吻了上去。“不,不要。”她含含糊糊的咕哝着,将她的唇迎上我的,“我写了首歌给你。以后我不再写了。”“哦?”在琤琤瑽瑽的吉他和弦以及她细弱的嗓音声中,我渐渐入睡,只听得歌中一个“谢”字。


那晚出事的经过我大概是搞错了。起因是有人开阿涛的玩笑,说他对文敏有意思又不敢上。阿涛急了,说,“你们不信问他,陆欣才是瞅文敏老半年了呢。”我一听这话,瞪了阿涛一眼。他看来是真喝多了,又说,“有胆子你去请她跳一曲,最好来点约会什么的,让我们过把眼瘾得。”

有人跟我说,“陆欣别理那小子,谁不知道你陆欣是什么人,要想的话什么女孩到不了手。”我也动了气,对阿涛说,“我们打个赌,我要请动了你请客,不然我请。”阿涛说,“这当然。一言为定。”

我一口喝干了大半杯啤酒,往文敏处走去。她那位正同文敏聊开心在,给我一把拍在肩上,我对文敏做了个邀舞的手势,问那位,“可以么?”他正待点头,文敏说话了,“对不起我有伴。”我说,“就跳一曲。”文敏特生气似的看着我。那一位说,“算了算了,我们还是走吧。”他拉着文敏的手站起来,我拦在他们跟前。

“怎么,想闹事?”那位作来气状。“不是,只是请跳一曲舞,没别的。”我干巴巴的说道。文敏径直往门口走去,我还拦着那位的手,他说,“她不愿意,你也看见了还站着干嘛?有话出去谈。”我眼角瞥见有几个人已经在站起来,不是我一拨的。我说,“你等着,别走远了。”

我去前台结了酒钱,步出门外。那位和文敏在一处哄她状,另外几个象是他的哥们儿把我围起来。文敏说,“别闹了,我不喜欢,下次不来玩了。”那位说,“把我好兴致全给搅了,你有什么说法?”

“什么说法?我就请跳个舞,不得了了?”一行说,我一行走近那位身边,又说,“你我单挑,你要输了,再约个时间让我补了这支舞,你要赢了,自己另开条件。”“不知道你哪儿来这么大瘾,得,我们不跟你计较。”“不行,非计较不可。不然你可别想走。”

文敏一跺脚,扭头就走。我冲她背影喊了声,“晚安。”说完那几个人就上来了。我的同伴也跑出来凑热闹,两伙人打在一处,我们这伙显然吃亏一些,在保卫处来到之前我已经快撑不住局面了。

十一
接下来的一周里,我每天让花店送去十一朵玫瑰花。从来不留名字。并且我疑心她并不知道我的名字。连我女友都知道这事了,问起我来,我说:“跟朋友打了个赌,如此而已。”女友来年毕业,现在刚开始申请出国,运气好的话我能陪读出去。这些年大手大脚的过法,眼看老妈给的钱快花光了,我的计划是挺到明年年底,还不知道怎么个挺法。

十二
接下来的秋天,我和以前的几个哥们儿聚了聚。这几年,大伙儿在外面的世界里厮混,管它精彩还是无奈。只有我依然抱着窝儿不动。老妈在十年前就去了大洋彼岸,自那以后我就一直等着与她在彼岸见面,但总也等不来,我都快断念了。

在泰山之巅,我们几个人并肩比划着苍云白日,唱起还在上学时流行的那首《真心英雄》。那会儿哥们儿间讲的是义气,重的是友情。到现在不过短短两年,人和人之间除了挣钱就什么都不谈了。我们心照不宣,都有点儿伤感。以前的一群人有七八个,现在只剩我们四个,算混得没起色的。有一个据说在南方给富婆养了几年,自然不会再跟我们老朋友见面。有一个进班房蹲了一年多听说刚被放出来下落不明。有一个靠撺计算机发了,跑去北京开家小公司忙得脱不开身。我们谈起过去的朋友的近况,多半都是旧况。

“陆欣,你还不打算离开这城市?”“要我离开,除非出国。”“对了,听说阿强也在忙出国,功亏一篑毁在一教授手里了,气得他想跳楼。他今天没来,不知在哪一个人借酒浇愁呢。”“有这等事?说来听听。”

一见我们来了兴致,这厮得意起来,整顿一下,侃侃而道,“阿强快毕业了,他在给美国某校的导师推荐信上写了很多自夸的话,大家都这样,而他的导师在结尾批了‘我从未教过该生’。学校拒了阿强的全奖。阿强极为恼火,在朋友里悬赏,有谁替他出气的,他出国投资的半数奉上。”“他导师哪个,这么倔?”“听说姓文,管理系第一把交椅。”

十二
有天晚上我闲着没事,往她宿舍拨了个电话,问她周末是否有空。出乎我的意料她一下子听出了我的声音。我们约了去逛公园。她告诉我她快毕业了。黑漆漆的公园里没别的人,我们玩得很起劲,往湖里扔小石头,听声儿来比谁扔得远些。那天晚上回得很晚,她宿舍已经关门了。

我听她唱出她的歌儿。她说那是写给我的。趁她熟睡时,我在她脸上写下,“敏,我的最爱。”最美的花,只开绽一次。如果你愿意,你总是会见到它最美的颜色,它会永远留在你眼里的。

十三
我找到阿强。他曾是我们当中很狂热的一个。大一开始他跟一女孩恋爱,两个人如胶似漆,把大学四年都当成了蜜月来过。他和我们的来往相对就少。我们经常开他的玩笑,称他是“恋家型”的。他听了还挺美。

他女朋友大学毕业前夕由家里安排陪读出去,没跟他打声招呼就上了飞机。阿强苦读一年,考上研究生。我看他是把恋爱的狂热都用在书本上了。精神可嘉。虽然我跟阿强还在一处,但大学时的朋友群已经散了,我们也就很少联系。路上碰见招呼一声而已。我是仅有的没什么奋斗精神的。我归结这是因为我只想去美国找我老妈,却连她在哪儿都不清楚的缘故。我妈三年前给我写了最后一封信劝我好好念书争取考出去,然后就没下文了。我念得实在不怎么样,有次和几个家伙的事情搞在一处给一同送去号子房蹲了几天,出来后办了退学手续。

跟往事干杯。

阿强对牢我感慨一把,说他只有断念了。我连安慰他的兴致都没有。埋头喝酒。

11281997
04222009 小声评注一句:人不能纯情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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